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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分行错报投诉数据。告并并处罚款89.1万元。处罚
6月6日,款万处罚对象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浙商遭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做出警告,银行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境内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有误,合肥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有误,分行
告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如下:
告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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