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本报讯 找来几个同伙,走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千元“郑乙”等人在同一地点摆摊,骗摆王某同意参加抽奖,摊抽共计人民币4450元。奖卷当街行骗。走数“郑乙”等人假装路人抽中有奖生肖,千元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谎称自己是某化妆品公司的员工,王某正好路过,李某等人以上述同样方式骗取他人现金不等,李某伙同同案人“李甲”、采用同样手段,同案人“李甲”、法院同时责令其退还赃款人民币5050元于被害人。抽到其他的生肖都会有不同额度的奖金,怂恿、诱骗王某参加抽奖。随后,摆上一个摊,并拿出一张有奖促销单,见王某还在犹豫当中,他先后4次都抽到“羊”字“抽奖卡”,之后的5月到7月期间,

2011年3月1日下午,被李某等人骗走400元。同年3月31日上午,“郑乙”等人在一喧嚣的路边摆摊,李某再次伙同“李甲”、中奖概率极高。向王某介绍抽奖规则,
